2014年12月20日星期六

记录

我这个人没有恒心,做事常常三分钟热度。以前每天都写的日记现在成了年记。哈哈

虽然如此,我觉得还是得至少几个月记一次,因为我发现我的记忆力似乎已有逐渐下降的趋势。

暂且不论记忆力和写日记有何关系,我觉得记事是人的一生不可不做的。

首先,生命每一刻都很珍贵,如果不把它记录下来岂不可惜?

不仅如此,老年时也可拿来回味回味,缅怀逝去的岁月,纪念那些快乐悲伤。
就算回忆不起来,心里也会有温暖的感觉。

有些人喜欢用镜头摄下,而我则偏喜欢用文字。

文字有影像无法表达的意境,但无可否认影像较容易被记住,且也有文字所没有的魅力。

尽管如此,我还是喜欢文字。

但愿往后,我老去的那天,还可以记得这篇文章,记得这个夜晚。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